卫生院长醉驾送病人 检方决定不起诉

20条评论|107人参与网友评论
最热评论
符合紧急避险,免予起诉。考虑比较周全,令人信服。
2012-6-20 00:01举报13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人性化  法理情相偕
2012-6-15 11:09举报12回复
股楼汇新浪网友
都是好人,都该支持。
2012-6-20 07:26举报11回复
最新评论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要法办,后奖
2012-6-20 16:52举报回复
太空中的行者新浪网友
我认为应该打110在前方接应的啊,而不是等掉沟里了再这样啊。
2012-6-20 13:29举报1回复
lrzhi新浪网友
此口一开,后患无穷,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因为救人就可以违法,可以在其它方面给予补偿。
2012-6-20 11:05举报2回复
bjunicom新浪网友
宋农镇离秀山县城有四五十分钟车程
---------------------------------可以看出走的路线属于人车稀少的线路,根据危害情况酌情免除处罚也是合理的,深圳的公务员醉驾都可以免除处罚,他为了救病人为什么不能
2012-6-20 10:05举报5回复
翠微闲人新浪网友
此风不可开。必须起诉。如果酒后驾驶撞死了别人或者翻下山沟,岂不是害人害己?从发生车祸看,也没有达到救治病人的目的。。。。。必须转医院的话,肯定能找到司机,现在还 有几个不会开车的?再说,找交通队啊,他们肯定会帮忙。
2012-6-20 08:34举报1回复
翠微闲人新浪网友
此分不可开。必须起诉。如果酒后驾驶撞死了别人或者翻下山沟,岂不是害人害己?从发生车祸看,也没有达到救治病人的目的。。。。。必须转医院的话,肯定能找到司机,现在还有几个不会开车的?再说,找交通队啊,他们肯定会帮忙。
2012-6-20 08:33举报回复
细说古今新浪网友
编吧!虽然也是有可能的事,但还是觉的这个院长走了后门的,当官的哪有这么好?
2012-6-20 08:01举报1回复
dexiang996新浪网友
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是有区别的
2012-6-20 07:43举报1回复
cuichenglin691新浪网友
2012-6-20 07:32举报2回复
股楼汇新浪网友
都是好人,都该支持。
2012-6-20 07:26举报11回复
请遵守《新浪网络服务使用协议》 、遵守七条底线,文明、理性友善发言。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新浪首页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