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河声自天来[新浪网友]
缥缈,你好。
我不赞成你的观点。我谈谈我的思考,当然,这些思考是由于你的启示,特别是青苗法的提出,可见你是一个很有内在功力的人。
你文内的大脉络是与本周多个业内“谈话会”相吻合的,不会这么巧,这些观点是精心准备,并且作了一次很好的“策略答辩”。有些信息,披露出来有利于大家理解新政策,从你的文章中,能够接受的机构下周会返身护盘;不接受的,也不会再说什么。能有这种影响,是非常不容易的。
我知道本文是写给什么人看的。
本文有一流的说服力,在下非常佩服。
《青苗法希望不大,市场没有那么多钱》
在任何一个经济中,一个有效的金融体系是内生的,而且是随着一个国家要素禀赋结构、法律环境、企业规模、资金需求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
那么,到底是经济基础和财政政策的新发挥造成了“青苗法”,还是“青苗法”反哺了财政和经济基础,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诚然,对于某个特定的时代来说(比如宋代的八代未期),青苗法可能是它改革的重要措施,甚至可以说是青苗法改变了中原的农业主导经济。但是,对于整个经济来说,必然是经济基础和政策调节摧生了“青苗法”。随着整个经济的发展,当时农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地方豪强的势力越来越大,而中央财政的优越性越来越小,国库空虚,这就在客观上提出了加大回收国有资源的要求;而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的要素禀赋结构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比如宋代,军马的岁耗非常巨大,这些是直接进口产品,相当于我们今天的汽车(进口国主要是西域一带)。农业经济剩余的积累导致国家经济的萎缩,民间资本密集程度的提高,在可用资金增加的情况下,追求强国的中央政府和有识之士承担政治风险的能力和进行社会改革的愿望增强;而在发展过程中,相关法律和政策环境也逐渐发展和成熟,最终就导致了青苗法的出现。
因此,对于宋代来说,要设立青苗法,需要在产业结构、人员、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环境、政策环境)方面都有一定的准备,而且这些因素之间互相要磨合的相当好,形成相互配套的一套有机的体系。而旧机制形成的东西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你所提到的毕仲游,就是看到了这一点,因此,青苗法实际上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自然的产物,而不是人为地先设立青苗法,再通过青苗法来为打击地方豪强和土地主。
按我国目前的发展水平来看,我国开始的国有股减持,能成功吗?事实上,我们认为成功的希望不大。原因如下。
第一, 我国资源(真实资源,而不是靠假账指定的资源)不够。没有一定数目的国有资源,青苗法就不会成功。那么,我国今后会有足够的国有资源吗?恐怕没有。青苗法是针对良田和顺民开立的。我国的企业要想符合青苗法的要求,要具有竞争力,要年产若干斗,就必须符合我国的长期国策。
第二, 我国是自由资金相对稀缺的国家,股市上的这点资金,不是我国的真实国力之所在。因此,我国的国有股减持不依托股市,多少还能无意中占点便宜。但是股市是一个高度警觉的地方,稍有风吹草动,就会作出过激的反应。这好比是庄子说的“海鸥”,机心一起,机心应焉。
第三, 国有股减持在当前,即使是国际上也很少成功的案例。因为这是一种交易,而公平交易的前提:就是两造都要有吃亏的心理准备。像我们当前这种只想占便宜的方案,必然是一个只会失败的方案。这种失败与方案本身无关。就像青苗法的失败,与其方案本身无关一样。在德国,国有股的减持,在11年中花费了约1万多亿美元,注意,这是倒贴钱减持国有股,你把我的傻儿子领走,我付他此生的“生活费用”,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得以解除了原东德沉重的国有股负担。我们本来能“平推”国有股,已经是很不错的战绩了,还想怎么样呢?再捞一大把吗?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开始都是这样“设计”的,可惜成功的例子不多。
第四, 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池子太小,水太浅,监管能力和经验不够。在古代,青苗法要求行政能力极强,一个县官,两个衙役,搞不了青苗法。今天我们搞减持,就一定要而放宽减持标准,在当前国内资本市场透明度较低的情况下,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信息问题的存在和操纵市场的可能使得对证券市场要求太高,对各种参与者的道德条件要求太高。以目前机构的实力,没有可能支持的了。
第五, 因此,我们认为,国有股减持的方案不是不好,问题在于条件还不是十分成熟,无论是监管的经验和手段还是相应的法律都还需要进一步的积累和完善。对于证券监管部门来说,目前庄股都监管不过来,再加上国有股的真假问题,监管就更谈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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