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新浪首页
新闻
体育
财经
娱乐
科技
博客
图片
专栏
更多
新闻
体育
财经
娱乐
科技
博客
图片
视频
汽车
教育
时尚
女性
星座
健康
房产
历史
汽车
教育
时尚
女性
星座
健康
房产
历史
视频
收藏
育儿
读书
佛学
游戏
旅游
邮箱
导航
消息
注册
登录
×
新浪微博、博客、邮箱账号,请直接登录
加载中...
换个账号登录
×
登录
下次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立即注册
使用QQ登录
请用最新版微博客户端扫码
扫描成功!
点击手机上的确认即可登录
举报
举报内容:
有话要讲
[新浪网友]
其实护照驾照也应视为有效身份证件。但不管有多少理由,相关机关是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在规定修改以前,此机关行事完全正确。如果认为规定有改进的必要,可以就修改规定提出建议。可笑的是南都也在反对依法办事。
请选择举报类型:
违法涉政
淫秽色情
网络赌博
诈 骗
营销广告
言论攻击
涉未成年人举报
网络谣言
民族宗教
其他理由
请填写举报说明:
提交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