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贵司与持股的私募基金保持何种形式的沟通?是通过邮件电话还是微信...

0条评论|0人参与网友评论
还没有评论,现在发评论抢沙发!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新浪首页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