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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中区公安[新浪网友]
    话筒山东省公安厅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出生医学证明》是办理出生人口户口登记的法定证件,无需村(居)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落户介绍信。对未婚生育、计划外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绝不允许拒绝受理,绝不允许造成“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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