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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aiwojia宝宝
[湖北孝感]
最近看到几起被击毙的消息。我觉得除非对方是重罪(贩毒、纵火、杀人)的累犯、惯犯,不然就应该慎用击毙,这是一种比未审先判还恶劣的方式,把控不好社会危害极大。这么强大的公权力不严加控制,被别有用心的人使用将是一件极其恐怖的事情。而且我觉得近距离可枪击胸、头以外的非致命位置或使用电棍、网枪、甚至是辣椒水,甚至是磁化的长柄钢叉就可以了,配置起来应该不比手枪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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