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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6413071750[山东青岛]
    现在房产税推出时机还不成熟,真要征首先应退回土地使用费,土地是公有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没有理由对租来的东西收税!如果只对房产收税世界没有先例更无共性可言(国际共性是土地私有),且评估难以科学客观。你说市中心30年房龄的老楼与郊区新楼哪个价值高?因决定房子升值的是土地,而土地恰恰是公有不能征税的,如果抛去土地因素,城中心的老楼价值肯定比郊区新楼低,且还在逐年折旧贬值,实际上也没有多少税可征!所以应当推多占资源税!住房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满足全国人民居住需求的土地和房产资源是有限度的,不允许多占,更不允许空置和浪费,你多占了别人要么没房住,要么因少数人多占囤积居奇造成价格暴涨后来人要多掏20套房的钱来买你手中的一套房,合理?多占的就要交纳资源占用税,可以采取阶梯式收税,占得越多税率越高!目的就是平抑房价使住房资源分配趋于合理!至于房地产税至少要等到70年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再进行费改税,水到渠成阻力会大大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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